本賽事由福爾摩沙國際保齡球經典賽籌備委員會籌備、策劃、組織及主辦,並獲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、亞洲保齡球總會及國際保齡球總會認證。本賽事將依照國際保齡球總會所頒布之最新規則與條例進行。
本賽事開放給所有國家及協會之選手參加。海外選手須取得其所屬協會簽署之同意書。遇特殊情況時,籌備委員會保留拒絕任何選手參賽之權利。
1. 日期與場館
(1) 日期:2026年5月6日至5月10日
(2) 場館:桃園市東東保齡球館(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15巷83弄8號)
2. 組別與參賽資格
(1) 公開組:
所有經所屬國家協會核准之選手皆可參加。
(2) 飛碟球組:
所有經所屬國家協會核准之飛碟球選手皆可參加。
(3) 級別組:
平均分數不超過(含)195分之選手,且須符合以下資格:
- 不得為任何職業聯盟成員。
- 自2022年1月1日起,不得擔任過國家隊成員(限本地選手)參加成人錦標賽、成人公開賽、世界青年錦標賽或亞洲青年錦標賽。
- 不得在2025年的中正盃任何項目獲得前3名或進入全項前16名。
- 自2022年1月1日起未於任何公開賽之級別組獲得前3名。
- 選手須取得所屬協會簽署之成績證明,確認平均分數不超過(含)195分。
(4) 青少年組:
年齡22歲或以下(2004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)之選手皆可參加。
(5) 長青組:
年齡50歲或以上(1976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)之選手皆可參加。
(6) 女子公開組:
所有參與公開組之女子選手自動獲得本組別參賽權,不須另外支付參賽費用。給獎將自決賽排名最高之選手依據給獎,倘有不足者,將自預賽排名最高之選手依序遞補。
(7) 跨組參賽:
若選手符合多個組別資格,可報名跨組參賽。報名費請參照第8點。
3. 讓分
(1) 一般讓分:
女性選手、18歲以下選手及55歲以上選手每局獲得6分讓分。
(2) 長青組特殊讓分:
55歲以上選手每局獲得6分。60歲以上選手每局獲得8分,之後每增加1歲加1分(例如:61歲以上獲得9分,62歲以上獲得10分,依此類推)。此讓分僅適用於長青組,不與其他組別累計。
4. 預賽與敗部復活賽規則
(1) 預賽:
共3天賽程,每天5局,總計15局。
(2) 敗部復活賽:
僅限公開組及級別組。於最後一場預賽場次結束後舉行。1局比賽,各組別前3名晉級決賽。
5. 決賽規則
(1) 公開組:
a. 晉級方式:
共54名選手晉級,分配如下:
- (a) 種子選手(直接晉級第二輪):6名,預賽前3名本地選手及前3名海外選手。
- (b) 一般晉級(進入第一輪):45名,預賽第1至45名(扣除6名種子選手)。
- (c) 敗部復活賽(進入第一輪):3名,敗部復活賽前3名。
b. 決賽賽制(共3輪):
(a) 決賽第一輪–8局:
- i. 參賽者:48名選手(45名一般 + 3名敗部復活賽)
- ii. 晉級:前26名晉級第二輪
(b) 決賽第二輪–8局:
- i. 參賽者:32名選手(第一輪前26名 + 6名種子選手)
- ii. 晉級:前6名晉級第三輪
(c) 決賽第三輪–階梯挑戰賽:
- i. 參賽者:第二輪前6名
- ii. 賽制:第4、5、6名選手進行1局比賽,獲勝者晉級。第1場獲勝者與第2、3名選手進行1局比賽,獲勝者晉級。第2場獲勝者與第1名選手進行1局比賽。第1名選手若輸掉首局,有權進行加賽(額外1局)。最終獲勝者為冠軍。
(2) 飛碟球組:
a. 晉級方式:
預賽前32名晉級決賽。
b. 決賽賽制:
8局
- (a) 參賽者:所有32名晉級選手
- (b) 排名:依8局總分決定最終排名。
(3) 級別組:
a. 晉級方式:
共32名選手晉級,分配如下:
- (a) 預賽前29名。
- (b) 敗部復活賽前3名。
b. 決賽賽制:
8局
- (a) 參賽者:所有32名晉級選手(29名一般晉級選手 + 3名敗部復活賽)。
- (b) 排名:依8局總分決定最終排名。
(4) 青少年組:
a. 晉級方式:
共24名選手晉級,分配如下:
- (a) 前6名海外選手
- (b) 前6名本地選手
- (c) 扣除前6名本地及前6名海外選手後之前12名選手。
b. 決賽賽制(共2輪):
(a) 決賽第一輪–6局
- i. 參賽者:所有24名晉級選手
- ii. 晉級:前4名晉級第二輪
(b) 決賽第二輪–階梯挑戰賽
- i. 參賽者:第一輪前4名
- ii. 賽制:第4、3、2名選手進行1局比賽,獲勝者晉級。第1場獲勝者與第1名選手進行1局比賽,獲勝者為冠軍。
(5) 長青組:
a. 晉級方式:
預賽前24名晉級決賽。
b. 決賽賽制:
6局
- (a) 參賽者:所有24名晉級選手
- (b) 排名:依6局總分決定最終排名。
6. 場次時間
籌備委員會有權重新分配場次時間,並保留開放額外場次的權利。
7. 報到時間
報到櫃台原則上於每場次預定時間前一小時開放,並於比賽開始前15分鐘截止。報到手續須由球員本人親自辦理,不得由他人代為報到。若球員未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完成報到,將取消其該場次之參賽資格,且籌備委員會有權不予退還報名費.
8. 報名費
(1) 預賽費用:
- a. 公開組:NT$10,000
- b. 級別組:NT$8,000
- c. 飛碟球組:NT$7,000
- d. 長青組:NT$4,000
- e. 青少年組:NT$3,500
- f. 公開組 + 級別組:NT$14,000
- g. 公開組 + 飛碟球組:NT$13,000
- h. 公開組 + 飛碟球組 + 級別組:NT$18,000
- i. 飛碟球組 + 級別組:NT$11,000
※ 凡已報名公開組、飛碟組或級別組之球員,僅需加繳新臺幣2,000元即可報名長青組。
※ 凡已報名公開組、飛碟組或級別組之球員,僅需加繳新臺幣1,000元即可報名青少年組。
(2) 決賽費用:
- a. 公開組:NT$5,000
- b. 飛碟球組與級別組:NT$3,000
- c. 長青組:NT$2,000
- d. 青少年組:NT$1,500
(3) 敗部復活賽:
- a. 公開組:NT$2,000
- b. 級別組:NT$1,500
9. 早鳥優惠
若球員於2026年2月15日前完成報名,可享報名費折抵新臺幣1,000元之優惠。若一次同時報名公開組、級別組及飛碟組,優惠折抵金額為新臺幣2,000元。
10. 成績確認
球員或其教練有責任核對每局分數之正確性,並須於該場次結束後簽署正式成績確認單。一旦確認單經球員或教練簽署,成績即告確定,不得更改。若球員或教練未簽署正式成績確認單,該成績亦視同正確無誤。
11. 比賽延誤
(1) 若因設備故障影響比賽正常進行,賽事主辦人或其授權人員可決定將比賽移至其他球道進行,比賽必須從中斷點繼續。
(2) 若因設備故障或停電導致分數被刪除或遺失,且無法復原或追溯確認時,球員應重打該局。但已登錄於正式紀錄之分數應予計算。
(3) 若有超過一局之成績無法記錄且遺失,該場次將視為無效並重新安排。
(4) 若僅有一格未被記錄,球員應從最後投球之該格繼續比賽。
12. 球具檢查與違規行為
所有參賽者在比賽前均有責任檢查其保齡球,以確保符合重量及規格標準。若在賽事期間任何時候發現球員使用不符規定之保齡球,將取消該球員整場賽事之參賽資格,其於本賽事中獲得之任何獎金或排名亦將予以沒收。若籌備委員會認定使用違規保齡球係屬故意行為,得將其提報予亞洲保齡球總會(ABF)執行委員會以進行額外懲處。
13. 球具規則
依據國際保齡球總會頒布之規則,保齡球均不得設有平衡孔。每顆球最多僅能鑽有五個指孔,且每次投球時,手指必須完全插入所有指孔內。另依據美國保齡球協會認證球具規範,本賽事禁止使用下列兩款保齡球:
- (1) 2016-2017年製造的 Purple Hammer(序號以6或7開頭)。
- (2) Storm Spectre。
14. 球面處理規則
調整球面表面僅限於場次與場次之間、每場次之正式練習時間內,以及練習結束後但比賽正式開始前進行。單局進行中或局與局之間均不得調整球面表面。若於單局進行中調整球面表面,該顆球不得繼續用於該場次之剩餘局數,且該局成績將以0分計算。若於局與局之間調整球面表面,該顆球不得繼續用於該場次之剩餘局數。
15. 同分處理
(1) 預賽同分:
若資格賽成績相同時,排名將依據平手球員之最高單局分數判定。單局分數較高者排名居前。若經比較仍相同,則依據其最高單場次總分判定。若仍相同,平手球員將進行一局加賽。分數較高者排名居前。若成績仍相同,將重複進行一球驟死賽,直至分出勝負為止。籌備委員會保留決定加賽舉行時間之權利。
(2) 決賽同分:
若決賽成績相同時,平手球員應進行一球驟死賽。擊倒瓶數較多者排名居前。若成績仍相同,將重複進行一球驟死賽,直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16. 作弊
任何球員若經查獲違反規則,或於成績、參賽資格及其他任何方面有舞弊行為,將立即取消其整場賽事之參賽資格,且其於本賽事中已獲得之任何獎項將予沒收。該事件將提報予亞洲保齡球總會(ABF)及其所屬之國家協會。若有任何疑問,請務必先向籌備委員會諮詢以釐清問題。
17. 犯規
比賽期間若球員發生犯規行為(如踩踏或越過犯規線),縱使犯規偵測器因故未啟動,賽事委員會仍得將該次投球判定為零分,或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之權利。此裁決可依據明確之客觀證據(如錄影回放或目擊證詞等)進行判定。委員會之裁決即為最終決定,不得提出申訴。
18. 衣裝規定
(1) 男性選手於比賽期間不得穿著短褲、背心、無袖上衣、牛仔褲或帽子。
(2) 女性選手於比賽期間不得穿著背心、無袖上衣、牛仔褲或帽子,但可穿著短褲或短裙。
(3) 比賽期間僅允許穿著符合標準的服裝(Polo衫、圓領運動衫、立領運動衫等)及保齡球鞋。
19. 抗議
(1) 成績抗議:
須於場次結束後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籌備委員會提出。階梯挑戰賽期間的抗議須於頒獎典禮前向籌備委員會提出。頒獎典禮後提出的抗議將不被受理。
(2) 資格抗議:
須於場次結束後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籌備委員會提出。階梯挑戰賽期間的抗議須於頒獎典禮前向籌備委員會提出。頒獎典禮後提出的抗議將不被受理。